宜阳县锦屏镇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杏花村千米长廊亮化工程 -成交公告

2023-08-16 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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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7-22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锦屏镇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杏花村千米长廊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

宜阳县锦屏镇文旅融

元武建设集滑县赵营乡人

合乡村振兴杏花村千872000.00元

团有限公司民政府院内

米长廊亮化工程

宜阳政采

磋商序

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2023)02号

30号宜阳县锦屏镇本项目磋商

文旅融合乡村文件、工程

1振兴杏花村千量清单范围30日历天魏方帅豫1412016201624303

米长廊亮化工内的全部内

程容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继红,畅慧霞,贾留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费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

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

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

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

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

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锦屏镇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882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开云在线登入中心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25989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2985929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72172